“可是那得什麼時候才能夠找到羅華把我兒帶走的證據呢?他肯定已經把證據銷燬了,要是一輩子找不到,豈不是一輩子不能起訴他,按我的意思不如先讓人把他抓起來再嚴加審問!”
“有些什麼事不是可以讓人說出真話嗎?我看直接進最後的環節就行了,這樣可以加快辦案的速度,不然這樣下去我的孩子肯定會出事的!”
張巧現在認定了的孩子還活著,可是被羅華藏了起來,羅華不願意承認綁架了孩子就得問對方。
張巧自己都想自己這麼做了,喬以寒自然是不會認同的意思。
羅華有沒有做錯事還有待考察,就算真的做了,那也得講證據才行。
“我已經將你說的事疏通了一篇,你之所以懷疑羅華和你兒消失的案件有關係,就是因為那天他在你兒消失的時候,也外出過,去了同一個方向,手上還有你兒相同的飾品是不是?但那種東西在你們家附近都能買得到,這本不能夠作為證據。”
“而且還有人看到了羅華那天的行為,這是可以替他做他不在場的證明的。據線索來看,他本就不能算是跟你兒有關係,我看你肯定是弄錯了,要不再冷靜一下,想想其他的辦法!”
喬以寒委婉的說道,一開始也被張巧的話給糊弄住了,還以為這件事真的和羅華有關係。
。事回一麼那是不像好事現發,下一查調細仔可
。係關有華羅和事此了定認是而,事此信相不偏偏巧張是可,人的辜無個一是還時暫華羅
。題問的華羅出查有沒還在現件鍾
。拙巧弄怕就,巧張激刺意隨敢不都寒以喬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