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林麗娟很不認可宋志平的說辭,有後門幹嘛不走?這不是純傻嗎?這世道本不管你有理,還是沒理,大家在乎的是最後的結果,宋志平太了!
林麗娟想要教訓他幾句,轉念一想,這小子今非昔比了,還是別惹惱了他,緩和下語氣:“你說說看,你有什麼更好的法子?”
“媽,我相信我能理好的。”
宋志平敷衍的說道,這其中很複雜,他一時半會解釋不清楚。
協議經過公證,有政府和土地局的聯合蓋章,包括謝共秋本人及局長的手印、簽字,這在法律上已經生效。
十倍違約金的條款,就是宋志平制定合約時追加上的,防的就是小人。
20萬的違約金,有本事就讓土地局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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