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為贏_第2章 陳亮受陷害(1)

作者:溫嶺閑人·2024-07-11

把舉報信綜合起來,關於陳亮的問題有五個。

在城區綠化專案上,陳亮賄三萬塊;陳亮收某老闆贈送的一萬塊的購卡;在負責縣機關發放年終福利時多拿多佔;搞男關係,有嚴重的生活作風問題;在清理城區街道違章建築時,作風暴,毆打市民。

縣裡做出決定,對陳亮實行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但專案組還沒有撤銷,陳亮還屬專案組管轄,對陳亮的任何理,都要經過專案組的認可。

一天以後,縣裡的決定以書面的形式,出現在專案組的辦公桌上。

市紀委書記兼專案組長楊之重,看完北浦縣發來的理決定,馬上拿起電話找北浦縣紀委書記劉登峰。

“登峰同志,你們北浦縣怎麼回事?對陳亮同志的理,僅憑几封舉報信,不做調查就下了理結果?還有,對陳亮同志的理決定,為什麼繞過你們縣紀委?”

電話那頭,劉登峰苦笑道:“楊書記,我們牛清平書記和方國樑副書記認為,我與陳亮同志關係切,讓我個人迴避,結果繞過了我們整個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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