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母覺得林殊和這個辦法極好,但心裡還是有些不願,無他,陶桃的門第太低了,比林殊和的都低,實在配不上他們家。
可為今也只有這一計了,再不願意也得答應,先把人弄出來再說,結了婚過幾年等大家把這事忘了再離也不是不行。
想通了,王母就答應道:“陶小姐要是不嫌棄行君,我不得娶過門,聽說幫周太太做事,也是個優秀的姑娘,能娶是我們家的福氣,還請周太太幫忙轉達我們的誠意,儘管提補償,我們都會以聘禮的形式給,屬於的婚前財產。”
林殊和笑:“我一定一字不落的轉達。”
從來不信口頭承諾,只有把王家變自己人,以後才是‘一家人’。
與王母分別後,林殊和去了醫院。
病房裡,果真把王母的話逐字轉達。
陶桃聽完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讓我嫁給侵犯我的強-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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