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興明把卷宗翻到第二頁,是錢塘江知府呈上的審案記錄。
知府趙大志,是個五十多歲的老僚,在錢塘江當了八年知府,考評年年都是“中上”。
他的審案記錄寫得很工整,時間、地點、人證、證,一一羅列,看起來無懈可擊。
可朱興明總覺得哪裡不對勁。他問了劉暢一聲,在刑部找了個安靜的屋子,坐下來慢慢細看。他看著看著,眉頭鎖得越來越。
疑點一:時間。卷宗上說,案發時間是四月十五日夜裡亥時。
鄰居張氏證詞說,聽見柳氏房裡有爭吵聲,大約持續了一盞茶的功夫,然後聽見一聲悶響,就安靜了。
之後沒多久,看見胡偉波從柳氏房中出來,衫不整,慌慌張張地往後院去了。可問題是,胡偉波住的僕房在後院最裡面,從柳氏房到後院,要穿過整個李府的花園和夾道。
張氏住在柳氏隔壁,隔著一條巷子,怎麼能在大半夜看清那個人是胡偉波?而且只說了“衫不整,慌慌張張”,卻沒有描述他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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