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清聞言也話:“我是喬願大學時候就認識的好朋友,現在往的男朋友就是我的哥哥司栩,我承認,我哥在很早之前就喜歡喬願,甚至要比付洺和喬願相識的時間還要早。”
“但在喬願和付洺的婚姻關係中,我哥從來沒有出面打擾過,甚至都沒有出現過,是因為知道了喬願遭到的一切,在想離婚的時候,我才介紹了兩個人認識,希我哥能夠用自己的專業能力幫助我最好的朋友,兩個人也是從離婚後才開始慢慢絡起來。”
“正式往的時間,也是在離婚幾個月以後,絕對不存在婚出軌,更不存在蓄謀已久的拆散。”
司清的話剛說完,臺下的記者就又提問。
“可是這種事要如何證明呢?有知人士說,在喬律師的離婚司還沒有結束的時候,就已經看到司律師和一起去遊樂園過生日。”
“兩個人還多次一同出行,甚至居住在同一個小區的臨近屋子,這一切難道都只是巧合嗎?”
這樣的問題的確很難自證。
他們的語音剛落,司清大腦正在飛速運轉,想著要如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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