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二位過目。”蕭令月拿出切結書。
太監手裡捧著聖旨,倒不好拿,旁邊的禮部員便主接過去,開啟一看。
確實是一封切結書,裡面言辭辛辣,寫的是“此忤逆不道,即日起逐出家族,再無任何親緣相干”之類的話。
下面的落款是沈志江。
禮部員的表頓時微妙了,沉聲道:“按照北秦律法,雙方自願斷絕親屬關係,可寫下切結書為證,從此便一刀兩斷,再不相干。”
這就如同夫妻之間的和離書一樣,是府認可的。
不過,出於孝道方面的考慮。
北秦又有規定,無論出於什麼理由,子都不能主與父母斷絕關係,即使寫下切結書也沒用,府不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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