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當作曲人的我,橫掃榜單!_第675章 當代言人?(2)

作者:一直流浪的狗·6個月前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林一凡一定是一個不在乎錢的人。

有人算過,林一凡出道至今賺的錢,估計已經捐出了一半有餘,否則現在他恐怕現金就有幾十億。

試問一個在乎錢的人,如何會大公無私的捐出自己一半以上的家?

林一凡捐款的件是龍國慈善總會,可不是國外那些富豪捐錢給自己設立的基金會,玩左手倒右手的把戲,最後錢依然在自己手上。

林一凡捐出去的錢,捐出去就是捐出去了,沒了所有權,也沒了使用權,之後怎麼用他可以瞭解,但無權決定怎麼使用。

捐的乾乾淨淨,誰也挑不出病。

這讓一眾想找他代言的企業而卻步,沒人知道要開出多高的價碼,才能打林一凡。

想來,代言費應該不能比林一凡捐出去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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