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風雲記_第197章 李朝隱“虎口”救裴景仙(2)

作者:文如風·11個月前

張說到靈州赴任後,張嘉貞心裡的一塊石頭落地了。自張說從天兵軍大使的位置上升任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後,就回京躋宰相行列了,得到唐玄宗的寵信。張說離開京城,張嘉貞了幾分危機

閏五月十九日,唐玄宗為維繫和藩屬國契丹的關係,將餘姚縣主之慕容氏封為燕郡公主,令嫁給了契丹王李鬱幹。

六月十八日,黃河在博州境的一段決口,唐玄宗派按察使蕭嵩等人,前往救災解救災群眾,並治理河道。

六月三十日,唐玄宗頒佈制命,將擴建太廟,由七室擴增為九室,擴建完工後,迎中宗皇帝的神主回太廟。

八月初四,武強縣令裴景仙貪贓五千匹布帛,被人告發,害怕被治罪逃走。唐玄宗大怒,命令將抓捕歸案的裴景仙斬首示眾。

大理寺卿李朝上奏說:裴景仙獲得的所有贓,皆是乞取而得,按法律判罪不至死。裴景仙的曾祖裴寂反隋有功,武后載初年間裴家沒有罪,而含冤家破人亡,只剩裴景仙一人倖存……

李朝說了一番為裴景仙求免死的話,但唐玄宗仍下令將裴景仙杖殺。

李朝又向玄宗上奏道:生殺大權雖然掌控在君主的手中,但是用刑的輕重都有法律條規講明瞭,臣下應當遵守法律條規辦事。今天如果因為乞取獲得贓就判死刑,那麼今後若有貪贓枉法的,應該判什麼刑罰呢?臣屢次諫阻,是顧惜國家的法律,希律令條規得到遵守。臣不敢因人而不遵循律令施法啊,請陛下三思,饒恕裴景仙一命……

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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