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風雲記_第464章 張審素的兩個少年兒子替父報仇了(1)

作者:文如風·11個月前

唐開元二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東都發生了一起命案,殿中侍史楊萬頃被當街用斧頭砍殺。

這一案件驚了朝野,案發時楊萬頃離開了皇城史臺殿院,在河南岸城的大街上走路,突然遭兩名持斧年砍殺。楊萬頃倒在泊裡後,兩年兇犯逃離現場。辦案的金吾看到現場的斧頭上掛了一道表狀,兇犯留的這表狀講述了殺楊萬頃是為父報仇,還講述了四年前楊萬頃誣陷嶲州都督張審素謀反,張審素被以斬刑,實屬冤死。

辦理此案的金吾們,將兇犯份確定為張審素的兩個年兒子——十三歲的張瑝,和十一歲的張琇。辦此案的金吾立即派輕騎兵將通緝令發到了各地。張瑝和張在汜水被方抓獲,當時他們兩兄弟,正想去殺死與楊萬頃共同陷害張審素的人。

三月十八日的早朝剛開始,張九齡就握著笏板向李隆基彙報道:“啟稟陛下,東都城的金吾,上表朝廷,說在各地方的協助下,刺殺楊萬頃的兩兇手已抓獲。他們就是原嶲州都督張審素的兩個兒子——十三歲的張瑝,和十一歲的張琇。金吾經過審訊得知,張瑝和張琇認為四年前楊萬頃查辦的張審素謀反案,是冤案,張審素被以斬刑,實屬冤枉。因此,他們殺了楊萬頃替父報仇。”

李隆基說:“四年前有人舉報嶲州都督張審素貪贓,朕派監察史楊汪,也就是後來的殿中侍史楊萬頃,去調查張審素貪贓之事。楊汪到嶲州後,張審素的手下總管董元禮,竟然帶領七百士兵,圍住了楊汪的住,把舉報張審素貪贓枉法的人殺了,並恐嚇楊汪說不上奏張審素無罪,就殺死他。幸虧朝廷的救兵去的及時,斬了董元禮。然後楊汪奏張審素謀反,按照律法規定,對抗皇帝派去的使臣,並無為人臣之禮者,要判絞刑,何況董元禮還殺了舉報張審素的人,因此董元禮被斬罪有應得。至於張審素,他是董元禮的長,對董元禮的行為也要負責,當年楊汪上奏張審素謀反,最終張審素被以斬刑,並沒收其家產,這難道有差錯嗎?朕想聽聽你們的意見,你們就此事在朝堂上討論一下吧。”

李隆基話音剛落,朝堂上的大臣前後靠得近的,開始頭接耳地討論此話題了。這是皇上允許的,因此他們可以頭接耳地流觀點。

李隆基坐在龍椅上閉目仔細聽著朝堂上的議論。有人說:“起初有人舉報張審素貪贓枉法,也是誣告,因此張審素的下屬董元禮才帶七百人圍住楊汪,並殺了舉報張審素的人。”

有人回應說:“董元禮這做法恰恰是害了張審素啊,也害了他自己。張審素為多年,自然知道圍住監察史,殺死舉報者,是多麼嚴重的犯罪,因此他應該不會派董元禮這麼做,這應該是董元禮意氣用事去那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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