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大案系列_第16章 年湖南津市越獄案(1)

作者:幸運小溪水·12個月前

一個死刑犯,再過6小時將被槍決,手腳鐐銬相連,三名獄警值守,居然功越獄,而且,幾年後了董事長,並結刑警副隊長為朋友。

案發時間1986年9月27日夜間

案發地點:湖南津市監獄

【嚴打期,被判死刑】

津市是湖南常德市代管的一個下轄市。

1986年,經二審宣判:罪犯王桃玉因多次盜罪和搶劫罪被判死刑。

王桃玉,男,1957年出生於一個工人之家,在那個年代,生在工人家庭是倍榮譽的事,然而,在5個兄弟姐妹中間,他卻是令其父母最為頭疼的一個。

王桃玉生皮,沒挨其爹媽的揍,每次捱打過後,他一跑就無蹤影,日子一久,父母的耐心也消耗殆盡,想管也管不了,任其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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