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大案系列_第493章 灤縣殺人案:槐樹下的跛足亡魂(1)

作者:幸運小溪水·7個月前

蒙通遼縣烏九營子村,當偵查員將冰冷的手銬扣在包玉林手腕上時,這個高超過一米八的漢子喃喃自語:“我在兩千裡外作案,你們怎麼可能找得到……”

1957年5月25日下午三點,河北灤縣公安局副局長吳殿軒接到安各莊鄉長郭蘊普的急電話——在安各莊村北二里地的槐樹下,發現一無名男

刑偵隊長李炳新帶著偵查員周守義、王英州等人火速奔赴現場。斜過槐樹葉隙,照在蜷曲的上。

死者約二十五歲,頭部遭四次鈍重擊,旁泥土凝固著深褐跡。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雙——一一細,明顯生前跛行。

現場勘探取得關鍵線索:兩枚深淺不一的足跡,小腳印屬於跛足死者,大腳印長28公分。

據“腳長占高七分之一”的刑偵經驗,刑警在筆記本上寫下:“兇手高約1.8米”。在二十米外的花生地裡,一沾滿跡的柳木在土中,細與死者頭骨創口完全吻合。

死者兜裡,一張唐山錶店開的發票為突破口。發票日期是1957年5月23日,墨跡尚新。李炳新著這張薄紙對同事說:“要找到兇手,先要弄清他是誰。”

專案組三人連夜趕到唐山。在唐山市公安局配合下,他們查閱了三十餘家旅店登記簿。

西0352簿

915調

調西

79調

125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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