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大案系列_第847章 隆回“12·30”卧鋪車特大搶劫案偵破紀實(3)(1)

作者:幸運小溪水·2個月前

結合多方線索,專案組迅速鎖定李直指的真實份:此人本名李向,男,29歲,隆回縣北山鄉人,曾用名李旭波、李、李直指。

1993年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1998年刑滿釋放後,謊稱在外做生意,實則遊手好閒,行蹤詭秘。

更關鍵的是,李向18歲時因糾紛被人砍掉了右手一手指,恰好與害人劉大強描述的“劫匪手指”的關鍵特徵完全吻合!

專案組立刻提取李向的照片,害人與振華、劉大強、黎明君等人辨認,幾名害人看到照片後,當即指認,此人就是“12·30”搶劫案中,持刀行兇、洗劫財的四名作案嫌疑人之一!

核心嫌犯終於鎖定,案件偵破迎來重大突破,與此同時,專案組在李向的老家隆回縣北山鄉,也獲取了其案發前後行蹤的關鍵佐證,收網抓捕的時機逐漸

1999年7月23日,專案組獲悉,李向藏匿在貴州銅仁市,與一名收購藥材的老闆阿合夥做生意,隨即制定蹲守抓捕計劃。

四名偵查員化妝外地商人,住銅仁市錦江河畔飯店賓館406房間,為了不打草驚蛇,整整五天時間,所有偵查員沒有走出賓館半步,日夜守在房間裡,一邊安排當地線人盯李向的蹤跡,一邊靜等抓捕時機。

可抵達銅仁後,線人始終沒有發現李向和阿的蹤跡,抓捕工作一度陷停滯,專案組民警沒有急躁,依舊堅守崗位,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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