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大案系列_第855章 新邵“8·31”特大持槍殺人搶劫案偵破紀實(3)(2)

作者:幸運小溪水·2個月前

經連夜突擊審訊,兩名嫌疑人如實代了全部犯罪事實,其中一人正是開槍擊傷民警劉正新的李弘,另一人便是使用假份證的梁再喜。

兩人代,他們在外地打工期間結識了李青海、鍾高才、李軍,幾人臭味相投,常年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搶劫、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逐漸形了以李青海為首的惡犯罪團伙。

1999年8月下旬,李青海因被警方網上追逃,在新邵當地早已無法立足,惶惶不可終日。

便糾集李弘、鍾高才、梁再喜、李軍五人,多次謀策劃,決定搶劫磨石學校的學生學費,作為潛逃外地的經費。

為了確保搶劫萬無一失,五人曾多次潛學校踩點,仔細觀察學校的收費流程,清了出納李謨益每天存錢的時間、路線。

甚至記下了黑板上標註的收費老師姓名;更過多方打探,準掌握了8月31日當天洪溪信用社人手張,學校必須安排出納親自送款的關鍵資訊,一切準備就緒,只待手。

8月31日傍晚,五人按照預謀,在洪溪水泥廠附近的公路旁埋伏,功搶劫7.4萬元學費後,當場分贓:

李青海、李弘、鍾高才、梁再喜每人分得1萬元,剩餘3.4萬元由李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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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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