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憶後男主表白了_沒有辦法聽到那個答案(2)

作者:春以寒·2025-02-11

這還是方時也第一次旁聽開庭,之前也沒有說這一次的案件是因為什麼,但他心裡還是有一些清楚,能到這裡的肯定不是什麼好事。

等到他看到了被告的那一刻,才明白過來,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刑事自訴。因為這個人看起來才是十多歲的樣子,按照法律規定,十六週歲以上就可以刑事責任了。

但這個時候,這個人的臉上看不到一的恐懼,等到他的律師到場時,他的心比剛才的更好了,甚至有一的興

而原告則是遲遲沒有來到,就在方時也以為他不會在來的時候,大門才走進了一箇中年男人,他的頭髮變得有些花白,整個人沒有一神。

他手裡抱著很多的材料,走到自己的位置上,看著對面的人,眼裡竟然還是沒有一的波瀾。

開庭期間,方時也也清楚了這裡面發生的事。這個中年男人,也就是原告,有一個十五歲的兒。

就在上學的時候,跟著這個被告談了,上頭的期間,生自願發生了關係。後期,男生提出了分手,過了幾天神上不了,無論怎麼挽回,也沒有結果,最後選擇了輕生。

李知翊看了一眼旁邊的人,眼神開始遊離,不知道在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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