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罪[刑偵]_第五十四章 證據確鑿!(1)

作者:甲子亥·2025-02-16

第五十四章 證據確鑿!

“你現在在什麼地方?”

“……我不知道。”

連峙:“你現在開啟地圖看一看。”

一會兒之後, 陳杜說:“崇安區富民路……三十一號。”

連峙:“你聽我說,你現在立馬結束通話我的電話,然後打110,如實將你那邊的況告訴接警人員, 知道嗎?”

現在這種況, 報警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而如果人真的是陳杜殺的,他自己主報警, 報完警之後又如實供述自己的所作所為的, 說不定可以算作自首,將來能減輕一定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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