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之我是弘光帝_第3153章 貢監(1)

作者:caler·2025-02-14

第3153章

貢監、廕監出員,初授正九品縣房主辦、巡檢、庫丞、各縣推、各部寺低階從事等職,正常況下,仕四十五年可以升到從四品,然後差不多就可以直接致仕了----原則上,知府是貢監、廕監出員的極限。

吏員出員,初授從九品縣房襄辦、副巡檢、渡丞、河泊所副使、市丞、中樞各部寺等職,正常況下,仕四十八年可以升到從五品,屆時也就到了退休年齡了----原則上,各州通判就是吏員出員能做到的最高位置······

“布政使、錄事參軍不應該只負責分配、調劑道、州府員的職務,應該承擔起定期的考核的責任,”朱由崧跟孫傳庭、張國維說道。“吏部文選、考功兩司要負責偌大國家、千上萬員的考核是不現實的,就算都察院幫忙監察也是顧及不周的,所以,應該給地方分一下權力,由道對州府主以下州縣員進行初步考核,由州府對州縣主以下員、吏目進行初步考核,相關考核結果一部分上吏部,作為大計的參考,一部分則上,由巡提請吏部做獎懲。”

孫傳庭和張國維應道:“是,臣等稍後將這部分職責編進去。”

“你們提的太僕寺駐各道轉運使,朕覺得可以;但朕不認可大理寺在各道設定行寺的提議,應該降級為分寺、支司。”朱由崧繼續說道。“另外,大理寺在州府一級,不合適用司理參軍的名義,應該保留大理寺獨有的名,以便作為區分。”

朱由崧的意思是,司法獨立,大理寺不是同級行政機構的下屬單位,而是平級的,但這麼一來,張國維便有意見了:“如果臣沒有理解錯誤的話,臣以為陛下是不想讓各級地方府幹預了大理寺的審案。”

朱由崧點點頭:“巡按可以監察大理寺名下審判機構審案過程,但不得擅自干預!其餘地方府也亦然!”

便

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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