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侯府的大兒司芳華比司庭軒大上三歲,是一母同胞的親生姐姐,也是宣侯府的嫡出兒。
早就出嫁了,膝下還有一子一,嫁的是當今南郡王的兒子,過得非常富裕。
但是蘇錦繡知道南郡王因為貪汙了太多銀子,後來全家都被流放了,只有司芳華因為提前和離,又因為有侯府撐腰,所以才得以在京城存活了下來。
但是除了,南俊王其他人遭殃了。
劉氏聽說兒回來了,趕就出去,看到司芳華後,道:“芳華,你怎麼回來了?”
司芳華道:“娘,我回來看你,你不高興嗎?”
“高興,當然高興。”劉氏看上去很高興,看的出來,是真的疼這個兒。
蘇錦繡看過去,司芳華雖然嫁了人,但是打扮卻非常,穿得花枝招展,一點都不顯年齡,完全看不出來生過兩個孩子。要是和司庭軒站在一起,估計還以為司庭軒是哥哥。
”?呢弟弟“:道問,圈一了看
”。來回能才辰時些一有還,著做事差個一了找軒庭“:道說氏劉
”。罷也做不,了罷子日混是都事差種那,了罷魚水渾是就他看我?事差麼什做能他“:棄嫌是都時頓上臉的華芳司
”。......“:繡錦蘇
。軒庭司解瞭很,姐親是來出得看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