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晝已焚_第13章 曾用名(1)

作者:餘三壺·2025-02-23

第13章 曾用名

我只是和之前一樣,把祁晝當作我早晚能吃到裡的獵,沒有細想他的合同和我們的重逢。

我只是覺得他就是純粹的一時興起,腦子有病。

“好吧,隨你——不過無論如何,你這合同不應該這麼寫,比如這個“所有”還有’任何況’,合同一般就不這麼用詞,一點也沒給你自己留退路,”我甚至還是忍不住犯了高中時好為人師的老病,指點起人家來,“你是甲方,出款人,其實不需要給自己加這麼多限制。人就是圖個新鮮,可能很快你就會在別的酒吧遇到別的什麼興趣的人,到時候萬一我不願意分手,你看到這份合同該多崩潰。”

說這段話完全是出於本能的口而出。說來好笑,其實在高三那年出事前,我這樣一個不學無的富二代,其實是想過要做律師法之類的工作的。

當時我已經申請好了國外預科的法學offer,和同樣定了保送國名校不需要高考的祁晝一起待在高中圖書館裡自修。

只是祁晝是真的在預修大學課程。而我除了翻一些歐法系的書看,就是以練習口語作為幌子逗弄祁晝。

祁晝第一次和我認真說話,是問我為什麼想學法律。

西

/

彿

便

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