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雲溪姑娘居然是時府的卑賤婢子,這個結果,讓所有人都接不了。
他們不信一個如此有才華,乃至於到帝王嘉獎的人,在時府時,只能做一個奴婢。
這時,時家卻拿出了一份認罪書,以及一份雲溪的賣契。認罪書上寫著,雲溪盜取時家秘方的供詞,契則是雲溪自願賣為奴的證明。
就在眾人唏噓慨之際,金吾衛發現認罪書及賣契,居然是兩月前簽署並備案的。
而且證據上,並沒有雲溪姑娘的簽名,只有用鮮按上的兩個指印,這件事的蹊蹺之,就連普通百姓也無法矇混了。
首先,眾人對於時家汙衊雲溪盜方子的事,早就有了免疫。在他們心中,已經認定是時家在盜雲溪的方子。
其次,雲溪的契,為什麼是在火災前簽訂的。如果雲溪姑娘自始至終,便是時府的奴婢。而後又為主家獻力獻策,那麼方子歸主家所有,無可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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