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進書房,由上拿出之前畫下的畫像,盯著那的畫像靜靜凝視。被打過的一掌,此刻還在口作痛。他的三萬名手下一夜間全軍覆沒,他不能想著兒私,還要繼續自己的復仇大計才好。
我回來的那天,定要讓你們所有人犬不寧。
次日,當李晴川醒來,軒雨妃和小平安已經不在家了。桌子上有軒雨妃留下的一百塊錢,他苦笑,估計是軒雨妃給自己吃飯的錢。雖然軒雨妃以為他了自己的銀行卡,但還是放心不下他,擔心他沒有錢吃飯。
真正的李楓,今年只有二十二歲,比軒雨妃小兩歲,正於大學實習期,他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軒父供的,因為大學實習期被學校分配到某漁場刷生蠔,每個月只有八百塊錢實習費,嫌錢工作苦,便一直留在軒雨妃家中。
他沒有生存能力,是軒雨妃和軒父養他。
估計這兩天警局那邊的三百二十萬獎金就到了,他要殺回海外報仇,這段時間不能閒著,要想辦法從市裡的有錢人圈子撕開一道口子,從他們上撈到更多的錢才行。
當李晴川才走下樓,坐進自己的小貨車中,想著怎樣進市裡的有錢人圈子時,他車子中一部電話響了。
他抓到六名通緝犯時不止繳獲了他們上的現金,還繳獲有六部手機。便拿起那不斷響起鈴聲的電話,他淡淡的說,“你要找的人已經被捕了,他是個殺人犯,馬上就要執行死刑,以後不要打這個電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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