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因為,他們的言論邏輯,有禮法作為基礎。
他們的邏輯很是簡單。
既然王騰曾經將王彤許給趙盛作妾,那麼相當於有了定親的關係。
就算最終出於種種緣故,雙方沒能納,可定親既已了事實,自然不能不了了之。
胡升很快理清了這番邏輯,連忙補充了一句,“本相以為,這番道理確實符合禮法,王彤與王爺既曾經有過定親之緣,那麼王彤就應給王爺謝恩,以表和離之禮!若無和離之禮,那王彤豈能改做人婦?”
封建社會,一切禮儀皆是禮法。
縱然部分禮法,看似荒誕離奇,令人無法/理解,但這可都是封建民眾最為看重的事。
比如,結婚是禮,定親是禮,休妻是禮,離婚也是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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