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杏林?”雲氏眉頭輕輕皺起,不理解兒為何會有這樣的想法。
“回頭在杏林邊上蓋個莊子,以後可以住過去賞景啊。”齊蓁蓁有些興,“除此之外,還可以嫁接上甜杏子,當水果吃,做餞,做果脯都可以,杏核還能當堅果吃。”
各種吃,雲氏能理解,可不理解的是,為什麼還要蓋莊子,自家隔著那杏林也沒有多遠啊。再一個,杏子傷人,吃個意思意思就行了,哪裡還要為了吃杏子買那麼一大片杏林?也太浪費了!
“蓁蓁想吃杏子,以後下來了常常買點兒就是了。”雲氏溫的道,“實在犯不著為了吃杏子這麼大費周章。”
是想吃杏子嗎?才不是呢,是想杏子變錢。
“娘,你聽我說,我們現在也沒什麼傍的產業,我是想著買下這片杏林,做果子的營生。”齊蓁蓁慢條斯理的說,“蓋上莊子,這生意了,也好僱人打理著,將來咱們離開這裡也不會耽擱什麼。等以後銀子足了,挨著杏林再買上一些良田佃出去,咱們也好多一份進項。”
進錢的莊子,以前雲家有好幾,後來,後來都不是雲家的了。
兒想的周到又長遠,可雲氏並不想兒家費盡心思打理生意。這與進山打獵又不同,生意不是不吭不響就能做的,相反,要八面玲瓏的跟各種人打道。子太過拋頭面,不論平民還是家,都會不喜。到時候兒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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