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老太太彷彿早認定了這屋子是他們季家的財產,從頭至尾都沒有出過半點焦急的表。倒是沈惠潔一直擔憂著鍾可的份,害怕太過自負。
季子陵見鍾可欣一個大人幹愣愣的站在一旁,看著他們吃晚餐吃得正香,他心有不忍、憐香惜玉道:“大表姐,說到底我們都是一家人。你要不要坐下一起吃飯……至於房子的事,我們也別鬧得滿城盡知,私了算了。”
“不行!”
“不行!”
鍾可和鍾可欣幾乎是同時口而出,兩個人帶刺的目掃向季子陵,季子陵就如同夾在滿尖刀的兩道鋼板之間,力巨大!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時間,鍾可欣的律師果然準時趕到。
律師帶了厚厚的一沓檔案,檔案上覆印的是《民商法》中《繼承法》部分的概念。
“繼承法第十條,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父母。”律師一本正經地解釋道,“鍾可小姐生前並未嫁娶,並且沒有子,因此鍾小姐名下的這棟老宅子應當由鍾小姐的父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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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