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幹警說到被搶劫走的托車都被運到案發地以外的村鎮售賣之後,程時手裡轉筆的作忽然停了,抬眼問:“所有的托都被售賣了?”
幹警說:“所有的。不掛車牌,二手托寄賣的地方不敢收,怕是贓。我們核查過。”
這個年代的托車跟汽車一樣必須必須登記、領牌、領證,上牌才能合法上路,這是全國統一的強制規定,無例外。不上牌即屬違法,車輛會被查扣,駕駛人會被罰。
可是因為網際網路不發達,監控攝像頭。就算被盜搶的托車保留車牌,也要特地到車管所去查詢登記資料才知道托車的原主人是誰。
二手車店知道這些車來歷不正,但是為了賺錢和不惹麻煩,不會費神去查證,
所以除非失主和警察挨家挨戶去詢問,或者通報各地警在路上攔截,才有可能查出這些車已經被二手托車店賣出去了。
段守正以為程時問這些是想罵人。
這麼多贓都被功售出,竟然沒有抓到人?
。條鏈整完的賣售價低地異到裝改、運轉、竊盜從蓋覆,贓銷與搶盜車托行進門專,鏈業產灰的條一有在現,釋解他跟想以所
。式模的贓銷地異竊盜地本形,運轉速快運貨、路公過車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