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5章
“那就只有可能是小轎車。如果是單位的車,只有領導才有車。領導隨時要用,也沒辦法跑太遠,不然會被單位發現。綜合下來,最有可能就是計程車。用出租車需要付出的本最小。不需要買車,只要出點油費就行。”
“而且計程車司機悉全城的道路,包括各種小路,近路以及管控薄弱區,甚至清楚公安崗亭的分佈、巡邏時間,能為團伙設計最優作案路線與逃路線。”
“綜上所述,這個團伙還有一個從沒過面的員,且是一個專門開車接應他們的計程車司機。”
這個年代的計程車,沒有即時定位與電子軌跡存檔能力,只能過機械式或者早期電子式計價,記錄單次載客里程、金額與總里程,不記上下車地點、時間與路徑,而且資料無法自上傳。
如果是機械式里程錶和計價,都能被人工輕易停下、調慢甚至撥回。所以歷程沒有任何作用。
嫌犯和同夥先把周邊都踩一遍點,選好多個目標。
排程中心給嫌犯派活以後,嫌犯把客戶拉到指定地點,接上同夥,就可以以那個地點為圓心,在一定範圍選擇已經踩點過的目標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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