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大亂燉,我打造華夏千古城_第1028章 先鋒營(1)

作者:六個硬幣·17天前

祥興週報報道了令所有工作人員心碎的調查報道。

但也有振人心的事。

比如出臺的《祥興特別行政區兒保護急狀態法》。

把兒生存權上升到人道主義災難的地步。

例如,嚴殺嬰棄嬰,明確殺嬰棄嬰視同謀殺,適用現代刑法,對於實在有困難的,在位面過渡期間,設立生命驛站,作為匿名收嬰點,你們不願意養,那他們就是國家的孩子。

廢除人頭稅,並給予有兒的實際困難家庭糧食補助,這是對應後世的育兒補的。

婚和養媳,法定年齡強制到十八歲,現有養媳一律解約,由政府贖買安置。

凡登記在冊的十四歲以下兒,在過渡時期,每日可憑兒糧本領取定額的高熱口糧,前提是,必須定期接檢,必須學,且後續檢若是發現營養不良,警告一次,第二次直接剝奪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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