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憶記_第2章 原罪者(二)(1)

作者:該凌·1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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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市刑偵支隊會議室 - 清晨,

暴雨未歇

雨水瘋狂地拍打著窗戶,將會議室的燈切割扭曲的斑。白板上,害者的照片、現場照片、時間線和沈念初步的側寫構一張令人窒息的網。空氣凝重得能擰出水來。

周毅坐在長桌盡頭,指關節因用力而泛白。沈念帶來的資訊像一顆炸彈。他快速翻看著連夜整理出的第五名害者——程式設計師張偉的背景資料。表面清白,但深挖掘後,發現他年曾在市郊的“聖恩福利院”待過三年。周毅的目掃過另外四名害者的資料:教師王芳(曾在教會小學就讀)、會計李明(父親是虔誠教徒)、酒吧老闆孫強(年時因竊被送去教會化院)、健教練趙海(母親曾是唱詩班員)。一條蔽的線索開始串聯——**宗教背景,且都非主流、可能帶有抑或懲戒質的環境。** “數字7…照片上的七個男孩…七宗罪…” 周毅到一陣寒意順著脊椎爬升。沈唸的父親沈牧,當年被定罪的“懺悔者”,他的害者恰好也是十二人,但留下的標記是字母。是模仿?是延續?還是…顛覆?他看著沈念蒼白的側臉,信任與疑慮在心劇烈戰。手腕那道舊疤,像一道無聲的控訴,也像一個危險的問號。他必須利用的專業,但更要警惕可能帶來的未知風險。

強迫自己將注意力集中在白板上,忽略周毅探究的目和手腕疤痕傳來的幻痛。數字序列:3,5,9,12,7。毫無規律?不。拿起馬克筆,在7旁邊重重寫下“**七宗罪**”三個字。“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暴食、慾。”聲音不大,卻讓嘈雜的會議室瞬間安靜,“兇手在按照七宗罪的‘罪名’挑選害者,並留下對應其‘罪行’順序的數字!之前的害者,我們需要重新審視他們被‘定罪’的理由!”

走到電腦前,調出資料:“害者一(數字3):教師王芳。表面溫和,但深調查發現,曾因罰學生導致一名學生抑鬱退學(**暴怒**?)。害者二(數字5):會計李明。生活節儉到吝嗇,曾為爭奪父母產與親兄妹反目(**貪婪**?)。害者三(數字9):酒吧老闆孫強。早年混跡黑道,傳聞涉及非法易,生活奢靡(**暴食/貪婪**?需明確)。害者四(數字12):健教練趙海。被多名學員投訴擾(**慾**?)。害者五(數字7):程式設計師張偉。技高超但極度孤僻自負,曾公開辱同事導致對方辭職(**傲慢**?)。” 猛地轉,“數字代表的是他們在兇手‘審判’中的順序!不是害順序!兇手心中有一份完整的‘罪人名單’,他正在按自己的‘法典’執行!”

“那為什麼數字不是連續的1到7?還有9和12?” 一個年輕刑警忍不住問。

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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