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我的新生_第892章 意外情況 2(1)

作者:銀星1006·8個月前

這個三十出頭的公安是北新橋派出所戶籍室的勤,劉紅梅,已經在這裡工作五六年了,按照喬大勇所長的介紹,劉紅梅因為工作關係,跟附近的那些老住戶都比較悉。

槐樹衚衕七十二號是一套三進的標準四合院,原本的戶主金宏峰,據說是屬於滿族八旗中正黃旗新覺羅家族的後裔,隨著滿清王朝滅亡,新覺羅居住在老四九城的後裔大都改姓“金”和“羅”,而居住在瀋順一帶的新覺羅後人大都以“肇”、“德”、“洪”姓為主,在遼的則是以“海”姓為主。

據戶籍記載,現在這個四合院的前院居住著姓羅的一家七口,戶主今年四十七歲,名羅汜水,家中有妻子和三個兒子、兩個兒,均無正當職業。

金宏峰一家六口居住在中院,分別是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一個兒,還有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據說是他老婆的遠房親戚,也跟金家一起住在中院。

後院居住著金宏峰的兄弟金俊峰一家四口,金家所有人都沒有正式的工作。

像金家這種況在京城也並不是個例,許多一大家子人都沒有參加工作,靠著變賣祖上留下的財度日。

雖然國家出臺了政策,嚴私人私藏黃金和白銀等貴重金屬,要求必須在規定的日期之前,到銀行將原本家裡私藏的黃金和白銀出售給國家。

這些經歷過了軍閥混戰、小鬼子佔領,以及後來頭黨的花式掠奪(其中尤其是以金圓券為最),各家各戶對於藏匿財可是手段百出,雖然在國家頒佈法規後,不家族也是或多或到銀行出售了一些黃金和銀元,只不過相較於其真正藏的財富,估計也只是冰山一角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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