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孫山,科舉_第80章 過繼(2)

作者:西門七仔·11個月前

至於房子和50兩,放在村裡。等有機會就買田,留給那個孫子。

村長還說,要是過繼的孫子途中發生什麼意外,孫半仙的房屋田地就收回來,歸村中所有。

要是平安長得娶妻生子,孫半仙的所有,就歸他。”

其實村長這麼做,是防止侄兒把孫半仙的田地房子歸自己所有,不是歸過繼的孫子所有。

村裡人可不準這樣的事發生。

既然過繼了,就要跟原生家庭沒關係,要認孫半仙為親人,做孫半仙的香火,傳宗接代也是替孫半仙傳。可不能了傳承已久的規矩。

蘇氏認為村長做得很合理:“阿孃,這個小孩只不過5-6歲,等長大人還有十幾年了,這段時間10畝地的收,早就還清父母的養育之恩了。”

何況村長還打算用50兩繼續買田,作為過繼孩子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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