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緬甸賭石的日子_第532章 居然玩這個套路?(1)

作者:醉後通牒·4個月前

吳越之所以這麼強,主要是賭這是一個局,自己提再離譜的條件,對方也會妥協,也會促這次易……最終的目的,肯定是為了殺自己。

以上條件當中,可商榷的地方很多,但是讓吳越負責送貨肯定是必須的條件,如果這個條件達不,也會想辦法吞下這批料子而不付尾款,讓吳越過去討賬或者協商的時候,再進行絕殺。

言千帆嚴肅的說道:“吳老闆,你這麼說就沒意思了,談生意嘛,大家能談才有生意,你把條件卡得這麼死,我們沒辦法再進行下去了。七個億的大買賣,誰也損失不起,不謹慎一點,出了任何事,我們都承擔不起。”

吳越擺擺手,同樣嚴肅的說道:“我做生意,一向一手錢一手貨,不接什麼定金什麼尾款的,零頭可抹,再便宜絕對不可能。至於送貨,那是你們自己的事,我可不敢運輸這麼貴重的品。”

言千帆說道:“七個億的價格我方可以接,但是我們圈的大宗易都是定金和尾款的模式,而且有個潛規則。定金走明賬,可以公對公,尾款走私賬,可以避免很多稅務問題,而且以咱們商量好的很多支付方式支付,比如現貨黃金,比如比特幣,比如現金,甚至某上市公司的權。至於送貨,那是防止賣方洩訊息,只是陪我們走一趟,順便拿回尾款而已。”

說的似乎很有道理,但吳越一個字都不相信,說來說去,就是想引自己過去唄。

如果自己不去,估計這筆貨的尾款也要不回來,對方同樣會黑吃黑,著自己過去討債,再趁機殺掉自己。

吳越想了想,似乎有些為難,最終一咬牙說道:“總價七億,定金最低兩億,我請一支安保人員協同你們押送貨,並帶回尾款,但是主力安保隊伍肯定是你們的人,路上出了什麼事是你們的事,與我無關,不能因此而拒付尾款。”

便

2.16***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