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鄧曉陽我叫李朝陽_第1301章 張叔分析形勢,連群撂了攤子(1)

作者:鄧曉陽與李朝陽·6個月前

張叔直接切主題,他的聲音過電話線傳來,帶著一種經過歲月沉澱的沉穩,也帶著長輩對晚輩的關切。“朝啊,從票據上看,他的行程軌跡很清楚。是從首都坐火車到的省城,這很正常,大報記者都這個路線。但接下來,就有意思了。他沒在省城停留,也沒直接來我們東原市裡,而是在省城長途汽車站,買了一張直接到曹河縣的票。”

“曹河縣?”

“對,曹河縣。”張叔的語氣十分肯定,帶著一種基於事實的篤定。“而且,他在曹河縣待的時間非常短,據車票時間推算,滿打滿算也就兩三個小時。這麼短的時間,能幹什麼?估計是去見什麼人,或者辦什麼事,但看樣子,像是沒談攏,或者沒拿到想要的東西,了釘子。”

我腦子裡迅速勾勒著這張路線圖:首都—省城—曹河縣—東洪縣。這個彎繞得並不蹊蹺。必然是想著見紅旗書記的,這也是大多數記者的套路。

張叔接著分析道:“然後,他就從曹河縣坐車,到了你們東洪縣。這段路不算遠,但他在東洪縣待的時間就長了,差不多有半天,從上午一直到下午臨近下班的時候。”

半天時間。這就不一樣了。半天,足夠進行一番深的“談”,甚至可能不止見一個人。我的心慢慢沉了下去,東洪縣果然是重點中的重點。

“在東洪縣待了半天之後,”張叔的聲音平穩地敘述著,像在解讀一份機檔案,“他應該是在傍晚時分,坐車去了市裡的明區。關鍵就在這裡,他在明區招待所,一口氣住了三天。”

三天!這個時間長度,讓整個事件的質似乎都發生了變化。如果只是在曹河、東洪短暫停留,還可以勉強解釋為正常的採訪調研流程,但在市區明區住下三天,就顯得頗有深意了。明區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這三天,他見了誰,聽到了什麼,才是真正決定那篇報道走向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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