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女拋棄慘死,張老太重生八零_第73章 報案2(2)

作者:飯碗114·11個月前

劉國平遠遠將手中的資料遞過來,“據《公安機關辦案程式規定》《刑事訴訟法》也規定,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寫的筆錄經宣讀無誤後,需要簽字蓋章。”

“這是為了確認報案行為和容,表明害者對所報案件的真實負責,也便於我們對案件進行管理和後續調查。”

張榮英手接過,大手一揮在對方指的空地簽了名,又拉著金枝小聲的跟說。

金枝在張榮英的安下,抖的拿起了筆,在劉國平倆人的目下,哆哆嗦嗦的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劉國平從張榮英手中接過資料,表示明天就會去造紙廠抓捕姜運生。

聽張榮英等人說要去汽車站坐車,還好心的告訴們早上才會有到隔壁縣的汽車,讓們在公安局休息一會。

張榮英見金枝很抗拒外人,搖搖頭攙著走了。

直到從公安局走出來很遠,到街道的空寂,金枝緒才又慢慢的平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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