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總別作了,紀小姐已帶球跑_第138章 見鬼(1)

作者:古戈爾森·11個月前

“我現在手裡的兩千萬金,是我跟著人家市大佬們,屁後面撿賺的。

我的金融管家告訴我,短時間買,最好不要在國登記這些財產。

我今天趕著訂這個溫泉山莊的房間,走他們最快的驗資,就是甩了城際線的房產證給他們。

那套房子,是以前許澈給林的。”

房產證上的名字還是林,但紀子清手裡有個林寫給的抵押合同。

說明了,如果在一個月,林沒有拿出和房子市價相當的現金給紀子清,那這套房子就歸紀子清了。

現在一個月早過了,而林,從上次紀子清聽到人說在加油站被人捅了之後,就再無音訊,房子當然也就是紀子清的了。

就算不是也沒關係。

滿

teg

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