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穿之配角不按照劇情走_第104章 甄嬛傳——弘暉(完)(1)

作者:短尾泥貓·11個月前

當然也有人暗地反抗,比如說讓家中兒生病和早早嫁人。

這時,弘暉又在大清的律例中規定子的婚年紀,必須到二十週歲。

若是沒到這個年歲便親或生子,男雙方的父或兄長將會到大清的律例的懲罰,徵傜役十年。

當然有人不信邪,覺得皇上肯定管不到自己的上。

結果,沒到年歲的姑娘,婚當日男方和方的父親都被送到了黑龍江將軍轄區,挖起了礦,打起了工。

朝堂上也有大臣不送家中學院。

次日,那位大人便被大清日報點名批評。

將他的罪證公佈出來,也不殺他,直接送去挖礦。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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