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圈公子歷練,全漢東瘋了_第356章 祁同偉的決定(2)

作者:後不後悔·8個月前

除非祁同偉將這個案子搶到手裡,然後由祁同偉親自去辦。

不管已經查到了多證據,毀掉或者將這些證據加工的跟祁慶民沒有任何關係就可以了。

能擺平害者的就去擺平害者,能讓小弟頂罪的就讓小弟頂罪。

只要將祁慶民的辦案權搶到手裡,祁同偉就有把握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把祁慶民撈出來,或者重罪輕罰!

祁同偉說完後,看向眾人,皺眉道:“同志們,打擊違法犯罪,是我們各級公安機關天然的職責!而我們,作為全省公安機關的指導機關,更要做表率,走在前面!

祁慶民作為在京州市明區有著多年經商經驗和複雜社會關係的犯罪分子,只是由明區公安分局辦理,顯然不妥當!

如果當地公安機關發生了包庇祁慶民的事件,到時候我們怎麼向害者代?怎麼向群眾代?怎麼向省委代?

所以,我決定,由省公安廳出面,接管對祁慶民的犯罪案件辦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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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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