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從大業十二年開始_第十四章 謹受教慈不掌兵(1)

作者:趙子曰·11個月前

沒有規矩不方圓,軍隊更是如此;一支合格的部隊,理當軍紀森嚴。

事實上,自古以今,對待逃兵都是嚴刑酷法。就拿當下隋軍的軍紀來說,對待逃兵,針對不同的況,主要是三種罰,一種是針對平時或行軍時逃亡的,逃一日徒刑一年,多一日加一等,八日流三千里,十五日以絞刑;一種是針對踏上駐防征途的戍卒的,駐防途中或在防期間而逃亡者,一日杖八十,三日加一等;一種是針對戰時逃亡的,一律斬。——又何止是當下或封建時代的軍紀,哪怕是後世那支英雄的部隊,在最艱苦的時候,針對逃兵也是軍紀頗嚴,曾有規定,凡是持槍逃跑者,一律槍決;屢次逃跑者,有期徒刑直至槍決。

從這個方面來說,徐世績前日下的這道令,凡逃亡之兵,盡數死,其實真的不算殘酷。

相反,他所按者,還完全是隋軍法之所規,瓦崗軍現正於“戰時”,那麼如在這個時候當逃兵,正合了隋軍法“戰時亡者斬”此條之規。

唯李善道是從後世來的,別看他到了這個時代後,好像很快就適應了這個時代,見到徐世績、投瓦崗後,更好像是適應得很快,甚至連“落草為寇、搶劫擄掠”這等事,他都沒有經過思想鬥爭而就“主”,乃至可稱“欣然接”了的樣子,卻從其本質來說,他到底是從後世來的,為了求活,搶個東西、勇殺敵,這些他能接,對待逃兵說殺就殺,他卻就有點不太好接。——那可是一條條的命,更關鍵的是,這些逃兵還不是敵人,之所以逃亡是因怕死,如此而已,則若就這麼殺了,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這麼消失,於心何忍。

固是覺得於心不忍,但李善道畢竟不是個迂腐之人,結合他從高曦等人問到的對待逃兵的意見,——高曦的建議便是隋軍法的那些規定,加上他也深知逃兵這種現象會對部隊帶來何種的負面影響,故他瞪大的眼睛,旋即就恢復了正常,一個念頭再次浮上心頭。

“‘慈不掌兵’、‘慈不掌兵’,他媽的,這四個字說來容易,寫來簡單,字字千鈞,四個字背後,卻是山!也難怪‘三代為將,道家所忌’,所忌者,只恐怕不僅是因殺敵人之故,亦是因殺自己的戰士之故啊!”對“慈不掌兵”四個字,他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同時,對該怎麼帶兵,他也有了更深刻的領悟。

退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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