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從大業十二年開始_第十七章 最解風情當與績(1)

作者:趙子曰·11個月前

翟讓笑道:“取鞏縣此議一提出來,雄信就積極請戰。打鞏縣,俺便打算給雄信來幹。”

對李表示敬佩是一回事,這是重義氣的好漢子,應當當眾做的事

但,該自己拿的東西還是得自己拿,此是另外一回事。

鞏縣縣城,好歹是一座城,拿下來後,所得之繳獲當然是不會有興倉所得的繳獲多,然亦是一筆不小的橫財,這座縣城,翟讓自是不會讓給李去取,他是要自己拿下的。

從出生,就是罐子里長大的,什麼寶貝奇珍沒見過?什麼錦玉食沒用過?比之他代隋自立的志向,些許財貨,不在他的眼裡。

明知翟讓是為何要遣單雄信去攻鞏縣,李只當不知,卻是半點也不與翟讓去爭。

反倒是藉此機會,——他心道:“今雖已得興倉,最終能不能守住此倉,還得靠翟讓的部曲助戰,俺便把鞏縣城讓給他,換他與俺併力應敵。”乃須笑道,“雄信兄驍健善戰,古之關、張也,勞雄信兄往取鞏縣,明公,可斷言,定如攻興倉,鞏縣城也可一鼓而下矣。”

單雄信在席間,手鬚髯,自矜地左顧右盼,說道:“山公,俺已嚮明公下了軍令狀了,明天出兵,兩日之,必為明公克取鞏縣!若不能取,俺提頭來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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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便使

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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