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從大業十二年開始_第十七章 引由朝政論治眾(1)

作者:趙子曰·11個月前

“我正為此事犯愁,想要請教大郎。”

徐世績乾淨了汗,也沒起,便坐著,就著劉胡兒端來的清水,洗了洗手,抹了把臉,又穿上了汗衫,然後端起水,抿了口,才又接著說話,說道:“二郎,俺先再問你一件事吧。”

“大郎請說。”

徐世績說道:“昨天捕到了搶你酒的那幾個賊廝鳥,俺令將送法堂,盡數殺了。人頭給你看後,現已掛在了山頂的中軍亭前。二郎,你對這件事怎麼看?”

李善道怔了下,徐世績這話問的,他還能怎麼看?答道:“這幾人搶了我的酒事小,犯了大郎定下的山規事大。山規中明明白白地規定著,‘欺侮同類者,斬’,依照山規,當殺。”

“你沒有覺得,只因搶了些酒,就把他們殺了,未免嚴酷?”

李善道遲疑了下,心知徐世績是個明的人,在他面前最好實話實話,於是說道:“大郎,要說嚴酷,只因搶些酒,就砍頭示眾,確是嚴酷。即便朝廷法,也沒這般酷厲。我最初時,確也覺得是不是不有點近人?但咱們寨子與朝廷不同。咱寨裡都是何等人?無不是視殺人放火為尋常事的強梁好漢,對這等人,不以嚴酷約束,就難規矩。因我這麼轉念一想,也就明白雖他們只是搶了些酒,大郎為何卻也一樣執行山規,將他們殺了。”

“你這話,說錯了一點,說對了半點。”

便

沿

使

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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