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宗劍仙_第1110章 抵押(2)

作者:我連配角都不是·10個月前

吳中天點頭:“我與丹州分盟主關係不錯,聽他提起過這棵仙藥,而且他去過數次萬毒絕谷,可惜連永夜仙曇的面都沒有見過,沒想到竟然落到陸道友手裡了。”

他興著手,當著陸星河的面檢查起來,很快就肯定地說:“沒錯,這就是仙藥永夜仙曇,以市價來算的話,至價值五十億靈石,陸道友確定要拿此來做抵押?”

完整的仙藥在同階寶中價值最高,落到任何勢力手中都是可以傳承下去。

當聽到陸星河肯定地答覆後,吳中天迅速擬定出抵押容:“永夜仙曇在本盟抵押十年,陸道友若是十年拿來二十四億靈石可以贖回此仙藥。要是超過十年,每十年額外收取一利息,上限為一百年。要是陸道友一百年都沒能來本盟贖回永夜仙曇,那此仙藥就歸本盟所有了。”

對萬商仙盟來說,靈石是可以生靈石的,所以就算是拿仙藥抵押,超過一定期限也要收取利息。

吳中天一邊向陸星河解釋,一邊取出空白契約將上述容寫了下來:“陸道友要是沒有異議的話,你我便在此契約上留下姓名與氣息。”

陸星河看了一眼契約的容,沒有任何,便在上面留下自己的姓名與氣息。

吳中天同樣如此,他做完後,笑呵呵地將永夜仙曇收起來,同時還不忘叮囑說:“陸道友可要記好了,千萬別超過百年期限,否則這棵永夜仙曇就歸本盟所有了。”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