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07:我必死守東北_第332章 都是賠款惹的禍(1)

作者:家裡蹲得住·7個月前

一九零七年十月十六日,由於對過低的薪資不滿,沙國駐海參崴的水兵聯合部分衛戍部隊發起了大規模譁變,史稱“海參崴兵變”。

在中午時分發,上千名兵衝各大商業區,大肆焚燒、搶劫商鋪,甚至還出現了士兵持槍隨意擊普通百姓的惡劣行為。

在這個過程中,華商聚集區中共有六百三十四家商鋪蒙損失,整條華市街區幾乎化為焦土。

據後來華國方給出的數字,這次暴裡華商總損失超過五百萬盧布,約合白銀三百六十萬兩,但對此數字沙國方面拒不承認,只給出了二百六十萬盧布的估算。

事發後,清駐海參崴的商務委員會李家鏊立即採取行,一面電告清廷請求急援助,一面協調“海定號”船運送食品、等救援資,並將部分僑民撤至雙城子避難。

十月三十日,外務部電令駐沙代辦陸徵祥與沙國政府涉,強調此事沙方應負全責,並拒絕沙方提出的“民事賠償”方案,堅持必須由沙國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隨後兩年中,經過幾任駐沙公使的接力談判,終於將沙方的最終賠款定格在五十萬盧布的這個數字上。

這是清政府首次以國家份為海外華僑爭取到集賠償,也是弱國向強國索賠功的極數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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