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新婚夜全家流放我養兵五十萬_第五百章 把光祿寺大夫踢出朝堂!(2)

作者:歌舒笑·11個月前

王保照本宣讀:“攝政王主張修改婚律,乃是我大周國本。我大周以男子為尊,子皆為附屬。婚律應以男子為先,男子外出養家艱難艱辛,子只在家中坐,無所事事,坐,靠男子供養,所以一旦子去世,子的嫁妝理應由男子所有,彌補損失。”

“男子聘子為妻,聘禮就是買斷與孃家的關係,之後子在夫家不論有何事,孃家都不能干涉,更與孃家無關!”

子七出之罪更不應更改,子嫁人以後,侍奉婆母養育孩子,本就是天經地義。如果子不能生育,或是不能生出綿延子嗣的兒子,就是犯了七出之罪,可任由夫家置!”

“娶妻納妾本就是倫常,男子納妾,妻子不得橫加阻攔,要盡到為夫家開枝散葉的責任,主幫夫家納妾……”

有人不幹了。

“呸,趙勝你好不要臉!”

“趙勝你無恥下作,竟然如此貶低子,你沒有母親,沒有兒嗎?”

“我今天不打死你,就對不住家中的眷!”

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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