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遊戲:官場生涯_第2002章 柳如月到了(2)

作者:麋鹿的腳·1個月前

僵持了十幾秒,胡隊最終妥協,對旁邊民警揮揮手:“去,把材料拿過來。開門,讓柳進去。不過,”他轉向柳如月,“柳,按照規定,督察人員瞭解況,我們辦案人員需要在場。”

“可以。”柳如月點頭。

審訊室門再次開啟。柳如月帶著助手和張紹衡走了進去。孫哲文看到柳如月,眼中閃過一的亮,看到張紹衡,微微點了點頭。

柳如月沒有與孫哲文寒暄,先快速掃視了室環境和孫哲文的狀態,然後看向胡隊:“胡副支隊長,請提供傳喚證、權利義務告知書籤字頁、以及檢記錄。”

民警很快拿來幾份檔案。柳如月仔細翻看,張紹衡也在一旁審視。很快,張紹衡開口:“胡隊長,傳喚證上寫的傳喚理由是‘涉嫌故意殺人’,但據我所知,目前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證明我的當事人孫哲文與蘭彩兒的死有直接關聯。僅憑同行者行蹤可疑和時間巧合,就將傳喚質定為‘涉嫌故意殺人’,是否涉嫌濫用刑事強制措施,擴大打擊面?”

胡隊反駁:“我們有我們的偵查方向和判斷!那些同夥跑了,就是做賊心虛!孫哲文作為他們一夥的,怎麼可能幹淨?”

“法律講證據,不講‘一夥’的推測。”柳如月放下檔案,看向胡隊,嚴肅道,“胡副支隊長,從現在材料看,對孫哲文的傳喚,在事由定上確有不嚴謹之。而且,從傳喚開始到現在,已經超過十二個小時。如果需要繼續詢問,必須立即辦理延長手續,並依法通知家屬。如果證據不足,應當立即放人。我建議你們立即開會研究,給出明確意見。督察組會全程監督。”

的話,堵死了對方無限期“詢問”下去的可能。要麼立即補充證據、辦理延長手續,要麼放人。

調

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