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公安同志將陳三和李四帶至屋外,並對其展開獨立審訊。沒過多久,二人便如竹筒倒豆子般地坦白待了犯罪事實。
令人驚訝的是,這些供詞竟然與陸軍、李建國等人口述一致——原來,這兩人企圖趁店主睡之際潛店行竊,妄圖利用所謂的“燈下黑”策略來矇混過關。
李四戰戰兢兢地指向一旁的衛生間,結結地辯解道:“這……這一切都是店家老……老闆指使的!我們只是到了他的騙和煽,才會一時糊塗犯下如此大錯啊!”
見此形,另一名公安怒不可遏地質問道:“難道你們不知道盜竊是違法行為嗎?現在居然還敢推卸責任!”
然而,面對公安的斥責,陳三和李四卻依舊執迷不悟,繼續狡辯道:“你們應該去抓捕那個黑心的老闆,而不是冤枉我們呀!”
對於這種油鹽不進的傢伙,兩名公安本不屑於與之多費口舌。只見其中一人迅速從腰間掏出一副銀閃閃的手銬,毫不猶豫地銬在了陳三和李四的手腕之上,隨即將他們押解離去。
接下來,公安們決定將注意力轉向那位神秘莫測的店家老闆上。當面對質時,這位老闆起初態度異常強,不僅矢口否認自己與此案有關,甚至聲稱完全不認識眼前的這兩個嫌疑人。
不過,經驗富的公安豈能輕易相信他的一面之詞?既然已經有確鑿證據擺在面前,又怎能任由罪犯逍遙法外呢?於是,其中一位公安義正言辭地警告道:“事到如今,你休要再做無謂的掙扎!你給予他們錢財、下達指令以及提供作案工的證據,統統都已落我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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