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奇遇_第1883章 做錯事還被保護(2)

作者:雪中銀狐·10個月前

“簡單地說,出軌就看個人了,法律都管不到。以前只要有一方出軌,另一方提出離婚,相關部門還可以判決離婚,但是現在有一個什麼部門轉發了一個規定,說是出軌不能作為離婚的條件,這樣一來,以後的出軌肯定會更加肆無忌憚,讓所有以婚的人士都忐忑不安,擔心自己的配偶出軌!”

“因為一旦出軌了,除了苦苦哀求回心轉意外,沒有任何辦法,打不能打,罵不能罵。打罵了,只要報警,法律就會管你了,因為打人是犯法的,罵人也是犯法的。而本案中,蔣天國不僅打了那個間夫,還不給錢就不讓他離開,這就是典型的敲詐勒索,所以我們抓他是依法辦事!”

“總之,當初蔣天國進去後看見老婆和別的男人在搞時,最理智的作法就是把門關上退出去,裝作什麼都沒有看見。因為他不能拍照,那是侵犯那一對男私,不能上前罵人和打人,犯法。至於要給錢才走,那更加是犯罪。沒辦法,出軌真不是犯法!”

姚隊說到這裡時,也一直在搖頭。

顯然他也覺得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合法的婚姻就應該到合法的保護。

在吳凡還沒有說話時,向莉也是一臉無奈地說道:“我記得在古代,出軌通間的人都是要浸豬籠的,就是把男裝進豬籠裡面,然後沉到河裡面去。為什麼時代在進步了,反而更加不保護合法婚姻?讓出軌的人如此理直氣壯呢,打不得罵不得。”

“暫時就是這樣,沒辦法,一切都要依法辦事,法無止就可為,所以只能自求多福,找一個好的老婆或者老公吧,只要對婚姻忠誠,也就沒有出軌一說了。如果上一個不好的配偶,只能說倒黴,天意如此!”姚隊搖了搖頭。

“你們平時見出軌報警的多嗎?”向莉好奇地問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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