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帝國興亡史_第17章 無妄之災(2)

作者:海歷·10個月前

命運有時候就是這麼的諷刺,王欽若剛剛在皇帝和眾臣的面前給自己立起了一個正臣、廉臣的貞潔牌坊,但轉眼間他就遭了“報應”被一個雷給劈中了。

如果說鄭宗諤的罰是因為賄,那麼劈中王欽若的這記雷就是行賄,不是他向誰行賄,而是有人向他行賄。

向王欽若行賄的這人名吳植,在這之前的職是新繁縣(今四川都新都區新繁鎮)的縣尉。遠在京城開封的王欽若能和這個人聯絡起來的原因就在於王欽若當年在王均之平息後曾命前去安西川,也就是在那個時候他認識了當時的青年才俊吳植,掐指一算這已經是將近二十五年前的事了。此時的王欽若絕對不會想到老天爺竟然早在二十五前就給自己提前準備好了一記響雷,而這甚至可以被稱之為是一記為他送葬的雷。

是這樣的:王欽若既然為宰相,那麼舉國員的舉薦和人事任免自然是他日常工作的一個重要組部分和容。這年的年中,邵武軍(今福建邵武市)的知軍(知州級別的職)出現了空缺,本著為國舉才的原則,王欽若就舉薦由吳植去擔任這個職務。很快,任命發出,吳植被改為職方員外郎兼知邵武軍。

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可老天爺要作妖誰也阻擋不了,就在這個節骨眼上,吳植出問題了。他病了,病得沒法按時去赴任。好不容易從一個縣了知州,這對一個沒有什麼家庭和政治背景的普通員來說其中的艱辛是不言而喻的,吳植這時候也急了,如果他不能去赴任,那這塊千想萬盼了好多年的就要被別人吃到裡,於是焦急萬分的他想到了歪招——行賄,向當朝宰相王欽若行賄。他的意思就是希王欽若能夠把這份差遣一直給他留著,等他養好病之後就馬上去赴任。

行賄和賄看似很簡單,但實際上無論古今當事者在這方面都是各顯神通,目的就是為了把事做得滴水不,做得神鬼不覺。吳植的辦法是他不直接向王欽若行賄,而是讓他的好友、時任殿中丞的餘諤代他向王欽若行賄,行賄的價碼則是二十兩黃金。

到了這裡也還算是進展順利,可也就是到了這裡出了問題。這個餘諤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既沒有把黃金到王欽若手裡,更沒有給吳植回話。一看這形,吳植的心態崩了,眼看這到任之期將近,可王欽若那邊卻沒有迴音,他就開始懷疑是不是餘諤把他的二十兩黃金給私吞了。急之下,他做了一件蠢事,他不去找餘諤詢問況,而是直接派人去宰相府當面問詢王欽若到底有沒有收到餘諤送來的黃金。

接下來,這出大戲裡超級會搶戲的最佳男配角登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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