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帝國興亡史_第156章 閑聊包拯(2)

作者:海歷·9個月前

此外,包大人還有一個寄祿“尚書省右司郎中”。這個尚書省右司郎中也是有固定的俸祿和福利,但很憾的是,宋朝規定既有職又有寄祿員只能領那份最為厚的俸祿,所以包大人的這個寄祿並不能為他帶來一分一釐的收

最後就是他的差遣:權知開封府事,這個才是包大人個人收的最大來頭。如下:每月添支十萬錢(100貫)、每月15石米、15石麥、20捆柴禾、40捆乾草、冬季每月15秤木炭(約現在的100公斤)。即:每年俸祿1200貫、米、麥各180石、240捆柴禾、480捆乾草,約300公斤木炭。。

另外一筆錢也得在這裡羅列出來,那就是朝廷撥給開封府的每年一萬貫的“公使錢”。當然,這筆巨資包拯雖然可以隨便花,但必須是以公事的名義,而不能裝進他的私人腰包。這錢怎麼花呢?比如以開封府的名義宴請京城的各個衙門的長來大吃一頓,比如接待某個衙門的公差,簡而言之就是我們如今所謂的招待費,包拯後來把王安石和司馬等一眾小輩到開封府的後堂開懷暢飲就是用的這筆錢。

最後,包大人可能還有一筆形收,那便是他的“職田”。宋代的員都有朝廷分發的職田,而這個職田的多則按照階大小來分配。包大人的職田面積是20頃(2000畝),這麼大一塊地他當然是沒法自己親自去種,那就只能請人幫他種——對,你沒看錯,包大人當開封知府的時候很有可能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地主,而且這個大地主不用給國家繳租稅,他只負責向那些替他種地的客戶(佃農)收租子。

但是,我們這裡為什麼說為開封知府的包拯很有可能是一個大地主呢?因為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很值得商榷和考證:宋朝的職田僅限於外任,就是在外地為員才有職田,而只有大藩州府的最高行政長才能分到這最大面積為20頃的職田。

何為大藩州府?西京府、南京歸德府(今河南商丘)、北京大名府、陝西京兆府(今西安)、西川都府、山西太原府、青州府、杭州府,這些就宋朝的大藩州府,而這些地方的知州或知府無一例外的都是朝廷重臣,有些地方更是由下放的兩府大臣流去鎮守。

那麼,開封府能算大藩州府嗎?從行政級別上來說,沒有哪個州府能比它更有資格稱大藩,但是請注意:它是京師,而且這個開封知府也不是外任。因而,從質上來說,開封知府是京,而非外任。所以,包拯這20頃職田極有可能是沒有的,甚至我想說就是沒有。

當然,相比那些大藩的長,開封知府也不是一點好都沒有,每年節假日以及重要慶典朝廷都會給京發放各種福利,而開封知府所得到的的福利待遇僅次於史中丞和中書舍人之類的朝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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