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實業_第一二七七章 一定要下狠手(1)

作者:文屹·9個月前

律師的建議是:趙小江明知道手機是假冒偽劣,沒有在購買第一個商品以後就來找他們協商,而是再次大量購買超出個人使用需求的手機,然後才來要求賠償,目的已經不是消費而是敲詐。

百貨商店可以反告他敲詐勒索。百貨商店一聽,誒?可不就是嗎?怎麼能讓這種“無賴”如願呢?

然後他們利索地反告趙小江敲詐勒索。

這個事就鬧得更大了。

李文軍嘆息:不管到什麼時候,這些人理危機的能力都這麼差。

真的是完避開了所有正確選項。

堂堂國有企業賣假貨被人發現,不應該越低調理越好嗎?

還鬧這麼大,等於是在幫趙小江做宣傳,使勁更多的人來看自己出醜。

輿

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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