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實業_第七九九章 文軍房地產(2)

作者:文屹·9個月前

明說:“我可以去試試,不過我醜話說在前頭。就算到時候國家出了政策,你可以租地建房,結果你用一小塊地,建了房子,發現賣不出去,想把剩下的定金退了,縣裡村裡已經把錢花完了,可不會理你。”

袁家村之前跟蔣廠長鬧的那個事就是個先例。

村裡拿到錢就會花了,不會管什麼以後的事

縣裡也一樣。因為是個貧困縣,到是窟窿,有錢就拿去堵窟窿了,哪裡還管以後怎麼辦。

李文軍說:“啊,對,這是我要跟你說的第二件事。如果十年之他們把地租給別人,那就是他們違約,要付一百倍違約金給我。如果十年限期到了,我還沒有跟他們租地,就是我違約,那定金歸他們。以後他們要租給誰,我也管不了。”

明點了點頭:“合理,要是我,我也跟你籤。不過,我還是不清楚,你弄這優先權協議有什麼意義。這些地放著又不會跑,以後能租了再來租不就完了。”

李文軍搖頭:“如果不籤這個優先權協議,以後我們想把周圍整片整片拿下來就費勁了。會有無數多的人,不惜抬高租金來跟我搶。所以就只能辛苦你先去談了。”

明盯著茶杯,忽然意識到剛才李文軍的話裡面有什麼不對。

;tg&--::K71--!;tl&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