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重啟二十年_第2107章 機上(2)

作者:西瓜是水果·9個月前

最終蒙學棟下了最後通牒,念在朋友一場,除了之前給他們的分紅和換的錢不算,他們每人再拿三十萬(r)走人(用公司上面的賬目資金回贖),不然他就從新註冊一家公司,把這個殼扔了不要了。

那樣的話他們即使是費力去打司,也只能主張賬面上的一千萬,贏了每人最多也就是十萬塊錢。

而且蒙學棟完全可以以公司搬遷到哥譚市,用了大量的資金,把這一千萬洗完,一分錢他們都拿不到。

這3%的份,趙長安和蒙學棟都沒有要,而是分給了其餘七個合作者。

這樣他們七個每人持數量是1.4%-1.5%(拈鬮),蒙學棟還是4%,趙長安86%不變。

——

這十幾億的資金,趙長安並不是以注資的方式投,而是以委託投資的方式,原則上按照慣例溢價三七分

趙長安拿走七,公司留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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